今天起消法新《条例》开始实施!“免费试用,自动续费”需提示

办理通信套餐时,经常会被推荐一些“免费试用”项目。运营商巧舌如簧,一般很少主动告知这些项目在“免费试用”结束后,多会“自动续费”。

 

不过这种推销方法马上就要被禁止了!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下称“新《条例》”)正式实施,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新《条例》被认为非常“与时俱进”。针对“七天无理由试穿”“霸王餐”等不当退货行为,新《条例》明确,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无理由退货规则损害经营者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被认为强调了对于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关照,以及对于消费者维权方式的合理约束。

 

如今,随着越来越多的生活场景需要通过线上完成,演出订票、在线旅游、在线文娱、网购快递、医疗美容等新业态也成了“霸王条款”重灾区。新《条例》明确,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相关专家认为,这为经营者制定格式条款划定了明确“红线”,为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提供了更明确的执法依据。

 

此外,新《条例》还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这也被认为是对“免费试用,自动续费”乱象的纠正。(经济导报)

 

 

 

 

 

2024年7月1日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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