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将严厉打击虚假培训骗取补贴行为

从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我市将采取全面检查、定期排查、不定期核查等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虚假培训骗取补贴行为,切实提升培训质效。

 

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烟台市制定了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专业目录和补贴标准,建立培训专业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培训补贴标准,强化培训课时实效,明确培训补贴人员范围,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按照制度要求,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时,要严格审核培训人员条件,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人员应符合《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不在补贴群体范围内的人员禁止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在举办补贴性培训班前,应做好人员筛选,确保组织的人员在补贴群体范围内。机构进行初步筛选后,应将拟培训人员名单交人社部门进一步审核。其中困难家庭子女应提供相关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应提供学生证,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应提供初高中毕业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应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登记失业人员核查失业登记信息,可通过就业或社保系统查询失业登记信息,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核查劳动合同及参保信息,参保信息通过社保系统查询。

 

培训机构应根据培训专业实际,分类设定培训专业课时参考值,确保培训实效。技能培训课时参考值:资格类(等级类)专业100课时,专项能力专业60课时,短期培训专业40课时,特色培训类依据《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专业目录》执行。每课时时长45分钟。理论培训课时应不少于总培训课时的1/3,其中职业道德、质量意识、安全生产等课程不低于4课时(不包含在规定课时之内)。创业培训课时参考值:SYB创业培训80课时,网创培训56课时,SYB创业培训+实训120课时。每课时时长45分钟。其中职业道德、质量意识、安全生产等课程不低于2课时(不包含在规定课时之内)。

 

培训前,培训机构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开班申请,审核通过后组织开展培训,培训全程接受信息化监管。培训完成提交结业申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进行结业考试或开展评价。对培训合格人员代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机构按照培训工作要求留存开班审批、培训过程、结业考试、补贴申请与拨付凭证等资料,妥善保管培训过程监管数据资料。

 

培训补贴申领流程:(一)申请材料。签约机构代为申领培训补贴需提供:1.职业培训补贴申报备案表;2.补贴申领人员花名册;3.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4.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5.代为申领培训补贴协议书。(二)工作流程。签约培训机构向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上述材料,经办机构按程序审核无误后拨付培训补贴。(三)公示公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培训补贴拨付信息在报纸或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烟台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办和社会各类培训机构以及具备职业培训能力的企业等(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均可申请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有意向的培训机构须向注册地或实际培训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签约后开展补贴性培训工作。(柳斌 于光宗)

 

 

 

 

2024年5月15日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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