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的批复

鲁政字〔2024〕68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设立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的请示》(烟政呈〔2024〕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考察评议结果,同意你市设立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二、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烟台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内部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校机构编制有关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首批设置的高等专科教育专业不超过6个。

 

五、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的办学经费由你市负责安排。

 

六、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应在3年内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办学要求,省教育厅将对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你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的领导,做好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教育教学计划,积极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需要,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紧密对接服务地方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5月6日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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