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人员亲属违规交易!青岛农商行收警示函

11月15日晚间,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农商行”)发布公告称,该行监事孙从程当天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孙从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监事亲属构成短线交易 

  

根据警示函,青岛农商行时任监事孙从程的女儿孙宜甲于2022年4月14日买入该行股票2万股,又于同年6月27日买入该行股票2000股;孙从程父亲孙思平于今年9月6日卖出该行股票16万股。 

  

警示函显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同时,该规定还补充道,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因此,青岛证监局决定对孙从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孙从程加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9月,青岛农商行就曾发布《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该公告显示,青岛农商行监事孙从程的父亲孙思平、女儿孙宜甲分别于2022年4月14日至9月6日买卖该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但由于此次短线交易卖出价格低于买入价格,未形成获利,不存在收回所得收益的情形。 

  

针对11月15日收到警示函一事,青岛农商行表示高度重视,将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上市银行高管违规交易事件频出 

  

近年来,上市银行高管违规交易事件频频出现。 

  

据《中国银行(3.050, 0.00, 0.00%)保险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1年至今,已有郑州银行(2.390, 0.00, 0.00%)、江阴银行(3.940, -0.01, -0.25%)、苏州银行(7.060, 0.03, 0.43%)、成都银行(14.440, -0.04, -0.28%)、兰州银行(4.070, 0.00, 0.00%)以及青岛农商行等多家银行因高管亲属短线交易向投资者致歉。 

  

梳理上述银行相关公告发现,高管们均表示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利的目的,且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并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其本人及亲属的交易行为。上述银行也表示,高管亲属短线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除亲属违规交易外,今年8月,厦门银行(5.370, -0.01, -0.19%)、紫金银行(2.650, 0.00, 0.00%)因公司董监高窗口期违规交易向投资者致歉。 

  

紫金银行公告表示,造成违规交易系因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限与2022年中期业绩报告披露时间间隔过短,高管在增持自家股票时构成了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违反了相关规定。厦门银行同样如此表示。 

  

上述两家银行表示,今后将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中国银行保险报)

 

 

 

 

 

2022年11月18日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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